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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了一本書的校譯工作,原先想說應該不是一件太困難的工作...

Read my lips.
我說的是校譯,不是翻譯。

誰知道?

開門見山的第一行,第一句開始就錯得離譜。

能把瑞典翻譯成丹麥,洛杉磯翻譯成舊金山,
整個句子翻出來後意思完全相反,
時態的嚴重錯誤造成整個故事的前後不連貫,
一個複雜句翻出來後,拆成3至4個支離破碎,五馬分屍的肥皂劇...

整本書3/4以上都問題重重。

合著我是在校稿還是重翻呢?

我這個大學英文最後是在暑修後才得以畢業的人,今天竟然在做英文校譯這檔事兒,
或許是在美11年的語言磨練不足,功力不夠,進度才會嚴重的落後啊!

休息夠了,該回過頭去繼續奮鬥了......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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